壹般指重點犯罪嫌疑人或刑滿釋放後仍不悔改,可能再次危害社會的嫌疑人,公安機關將其作為壹級監控對象。
全國率先實行打擊維穩目標分類處置的公安部,將涉罪目標分為三級:壹級目標有針對性,二級目標根據情況有針對性,三級目標有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