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土地整理是指采取多種措施,提高耕地質量,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環境,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應能力和各項建設的用地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