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要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就是合法的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婚後是否同居,不影響夫妻關系的存在。
3.解除婚姻關系和夫妻關系以取得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為條件。解除前,雙方仍是合法夫妻。
婚姻法
第三十壹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有意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就會出具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