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之,壹個幾乎沒有打贏過官司的律師,在法律界被譽為“中國最偉大的律師”。
他總是為異端辯護。從1980為“兩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辯護,到90年代初為壹批被控“顛覆政府”的被告人擔任辯護律師,再到鄭恩沖案、李元江案。他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從辯護席上走下來後,多年來,他廣泛涉足社會事務領域,在壹些關乎國家和民族進步的重大事件面前,他毫不畏懼地挺身而出;他對聶樹斌案、吳英案、莊莉案等壹些影響深遠的案件大膽發表意見,發表了壹個又壹個被認為至關重要的言論,成為廣受尊敬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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