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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受理和舉報投訴的時限是多少年?

沒有明確的法定時限,要看具體單位的反饋。

勞動保障監察的追訴時效為2年,違法行為有連續、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屬於行政征收範疇,與行政處罰性質不壹樣。社會保險費的追繳與違法行為的追訴和處罰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不適用追訴時效。當用戶公司未及時足額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時,壹方面行政機關可以查處,另壹方面有關部門可以繼續追繳社會保險費,法律法規不限制追繳期限。

另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社保部門不予報銷決定不服的,行政訴訟時效壹般為6個月。申請復議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15日內提出。舉報人實名舉報的,具有辦案權限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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