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1,執行國家醫療保險政策。2、負責省級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分配、支付和個人賬戶管理。3、負責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並按照合同或協議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醫療服務。4、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咨詢和基金使用查詢。5、負責全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