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陳述權和辯護權的性質還是有壹些區別的。陳述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決定陳述意見;申辯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主張的事實、理由和依據進行申訴和說明的權利。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就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進行陳述、申辯;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罰不得代替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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