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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機構拒絕接收患者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法律分析: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執法人員在調查或者檢查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執法人員不出示執法證件的,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檢查。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拒絕或者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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