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第十五條,是指為維護人體健康所必需,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公民能夠公平獲得,並配備適宜的藥物、技術和設備的疾病預防、診斷、治療、護理、康復等服務。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國家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