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樹立敬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履行醫生職責,盡職服務患者;
3.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隱私;
4.努力學習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5.宣傳保健知識,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二)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為患者服務;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隱私;
(四)努力學習,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五)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