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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的核心系統是18。

法律分析:十八項核心醫療制度:1,首診負責制;2、三級醫師查房制度;3.疑難病例討論制度;4.咨詢系統;5、危重病人搶救制度;6、手術分級管理制度;7、術前討論制度8、檢查制度;9.繼承制度;10,臨床血液管理系統;11,死亡病例討論系統;12,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與管理制度;13,分級護理制;14,醫療技術準入制度;15,醫患溝通系統;16,轉系統;17,特殊診療告知制度;18,操作安全驗證系統。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的申請,並根據需要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壹)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2)已故患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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