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處理煽動罷工的員工?

如何處理煽動罷工的員工?

法律分析:收集、固定證據,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組織者和主要人員予以辭退。

員工罷工並不違法,只是單方面違反勞動合同。是單方面違約,罷工期間他們可以拒絕支付工資,這讓工會可以協調員工應對罷工。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導致罷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上一篇:底部條款的限制
  • 下一篇:10%二手房買賣委托合同有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