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說清楚,醫院管理部門會協調解決。
3.如果不僅僅是態度問題,有明確證據證明醫生違反了衛生行政措施,或者病歷和處方行政措施,可以采取錄像或者錄音的方式收集有效證據。
4.保留病歷、發票等資料,然後向衛生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條醫師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預防和治療疾病、挽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