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用錯藥致人死亡,醫生該負什麽責任?

用錯藥致人死亡,醫生該負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

醫生用藥錯誤致人死亡的,如果該醫生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則涉嫌構成非法行醫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醫生有行醫資格,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醫生開錯藥導致死亡的賠償標準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失費等。如果醫生開錯了藥,造成了嚴重後果,可能涉嫌醫療事故責任或醫療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準備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治療醫療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憑據計算支付,但不包括初級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 *醫務人員因嚴重過失,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上一篇:業主委員會有工資嗎?
  • 下一篇:論租售合同的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