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十六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六十九條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壹)制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劃;(二)辦理醫療機構監督員的考試、發證和更換工作;(三)負責醫療機構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的登記、核實和統計,並向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四)負責受理和處理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五)完成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