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產繼承始於死者死亡之時。
2.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3.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4.男女繼承權平等。
5.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繼承開始後,由第壹繼承人繼承,不由第二繼承人繼承;第壹順序沒有人的,由第二順序的人繼承。
7.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8.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 *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部分歸被繼承人所有。
9.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以上規定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