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是指拒絕贍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規定,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不能獨立生活的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賣、綁架、收買、出賣、欺騙、接送、轉移婦女、兒童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