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X,男/女,出生於XXXXXX,身份證號碼是XXXXXX。現在因為XXXXX不小心丟了XXX。我丟失的XXX詳情如下:XXXXXXX。
我在此明確。
簽名: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7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