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孀津貼,即遺屬津貼(遺屬生活困難津貼),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給予的定期或臨時津貼。補貼金額根據享受遺屬津貼的人數及其生活困難程度確定。因工死亡的,補貼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法律依據
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和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壹條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第二條員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工作地點;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壹次事假。
第三條員工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