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包括公證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和書面遺囑。除簽字蓋章、註明年、月、日外,口頭遺囑、錄音制作的遺囑和書面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見證,書面遺囑必須簽字蓋章,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