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承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強迫、威脅或者引誘、欺騙。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承諾書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允諾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物,而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諾是壹種契約,所以我們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自主意誌,即平等自願的協商壹致具有法律效力,但這壹切的前提是不得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