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基於事實的“事實”是法律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客觀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需要證據來證明。如果沒有證據,即使事實客觀存在,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經常有人說,打官司就是要舉證。比如壹個人借給妳2000塊錢,這是客觀事實,但是如果妳在訴訟中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就意味著妳不能把這個客觀事實變成法律事實,很難打贏官司。
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是廣義的,是國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並公布的規範性文件。法律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區單行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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