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向法律關系又稱“從屬法律關系”,是指不平等或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其特點是:(1)法律主體處於不平等或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具有強制性,既不能隨意轉讓,也不能隨意拋棄。
最典型的縱向法律關系和行政關系。比如交警指揮警察,雙方處於管理與被管理的地位(秩序與服從、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等。).除非遵循法律程序,否則救護車不能隨意升降。
當然,如果警察下班後脫下警服去超市購物,調整法律關系的不是行政法而是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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