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給定期存單,需要到辦理的銀行取錢。如果沒有定期存單,只能異地取錢。
法律依據:
儲蓄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與儲蓄。
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全國儲蓄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儲蓄機構和儲蓄業務的審批,協調和仲裁有關儲蓄機構之間的儲蓄業務糾紛,監督和審計儲蓄機構的業務工作,糾正和處罰違反國家儲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
第七條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采取適當措施,穩定存款,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第八條除儲蓄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辦理儲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