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為防止疫情擴散,未經批準設置檢查站、阻斷交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七條之規定,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此,如果村裏未經批準堵路,可以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解除堵路行為。涉及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果審批後才封路,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七條規定,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造成傾覆或者毀壞火車、汽車、電車、船舶、航空器的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