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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如何應對訴訟和仲裁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訴訟和仲裁事件的處理是:

1.可以通過在線或郵件提交案件來推遲法院訴訟;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2.仲裁案件延期審理,具體開庭時間由仲裁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備案事項要求盡量采用網上備案和郵寄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符合條件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不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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