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根據以往的情況,所有在職教師利用寒暑假辦班,都是沒有經過教育局批準的,因為教師有休息和參加培訓的權利,教師的這些權利在假期應該得到保障。所以在職教師利用假期辦班基本上是違法的,應該嚴格禁止。已經做的應該被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五條* * *在職教師無論在校期間還是節假日,國家都支付工資。而且國家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教師待遇目前已經有了很大提高,未來還會繼續提高。在職教師有償辦班,違背了教育公益性原則和辦學不應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教師要做社會公德和遵紀守法的表率,有償家教和有償補課的違法行為必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