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登記是指公司的設立人依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由公司登記機關審核並記錄,供公眾查閱的行為。公司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為:1,取得法人資格。2.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3.獲得公司名稱的專用權。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