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條。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指令性任務或者指令性任務的,有關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要約義務的壹方應當及時作出合理的要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承諾義務的壹方,不得拒絕對方訂立合同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