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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違規復工有哪些處罰?

法律分析: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可對企業及其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因提前復工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企業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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