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經營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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