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因為約法三章不足以防止漢奸,西漢初年就制定了法律。據說蕭何在秦律上又增加了三章,即“九章法”。秦朝

因為約法三章不足以防止漢奸,西漢初年就制定了法律。據說蕭何在秦律上又增加了三章,即“九章法”。秦朝

《九章法》仍以“寬嚴相濟”為原則,減緩了壹些定罪和處罰,並刪除了《秦律》中壹些過時的條款。至於定罪量刑的法律原則、指導思想和標準,蕭何並沒有改變。漢代被視為秦苛法的攜書、參洋、讒謗、候死等法規,在漢高祖至文景建立後的時期逐漸被廢除或修訂。

可見當時雖然很嚴,但秦朝很多豪強都沒有留下。而且開天辟地之初,還需要嚴厲的刑法來維持穩定,後來也就逐漸刪除了。

  • 上一篇:教育法律關系在什麽基礎上可以分為教育內部法律關系和教育外部法律關系?
  • 下一篇:辦理營業執照條件的限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