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和壹家外企簽了合同,沒有蓋章,但是是郵件發的。請問:電子郵件有法律效力嗎?

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和壹家外企簽了合同,沒有蓋章,但是是郵件發的。請問:電子郵件有法律效力嗎?

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基礎合同法

第十壹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可以有形地表現其內容的形式。

第十六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受送達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明具體系統的,數據電文第壹次進入收件人任何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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