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和規範銀團貸款業務,分散信用風險,促進銀行間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該業務指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0年8月1日以銀監發[2011]85號文發布。本業務指引分為總則、銀團成員、銀團貸款發起和準備、銀團貸款合同、銀團貸款管理、銀團貸款收費、銀團貸款轉讓交易和附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07年8月11日發布的《銀團貸款業務指引》(銀監發[2007]6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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