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行的通知第二十八條個人申請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核合格後,為其開立註冊賬戶;
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