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聯系不上債務人,否則銀行無權聯系親友,只能撥打預留的緊急聯系電話和正規渠道電話,索要即將到來的家人號碼。
2.信用卡收集:打電話給家人和朋友。當債務人申請信用卡時,緊急聯系人和對應的三方聯系人只能告訴債務人接電話,而不能告訴債務人債務信息。
3、在催收過程中,辱罵、侮辱、明確告知第三人、債務人的債務情況,並要求第三人對債務負責等。,給第三人造成催收麻煩,影響無辜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
開證行應當向債務人本人及其保證人催收,不得向與債務無關的第三方催收,不得使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虐待等不正當手段催收。采集過程應當有記錄,記錄材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