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包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並對建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配套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