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權利不同:“應當”條款通常規定法律主體的義務。如果違反了這些義務,法律主體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能”表達的是法律主體的權利。是否作出某種法律行為,是由法律主體自主決定的。無論它最終在允許的範圍內選擇什麽樣的行為,都會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2.法律形式不同:在法律上,“應當”和“可以”實際上是法理學上的強制規則和授權規則。在刑法和行政法中,“應當”和“可以”是最常用的,尤其是在刑法中。
3.法律效力不同:在法律術語中,“應當”的效力高於“可以”。“應當”是指執法機關或法律主體別無選擇,只能依法行事;而“能”是指有選擇的余地,執法機關或法律主體可以選擇是否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