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什麽應該和什麽可以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什麽應該和什麽可以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法律差異應該並且可以如下:

1.法律權利不同:“應當”條款通常規定法律主體的義務。如果違反了這些義務,法律主體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能”表達的是法律主體的權利。是否作出某種法律行為,是由法律主體自主決定的。無論它最終在允許的範圍內選擇什麽樣的行為,都會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2.法律形式不同:在法律上,“應當”和“可以”實際上是法理學上的強制規則和授權規則。在刑法和行政法中,“應當”和“可以”是最常用的,尤其是在刑法中。

3.法律效力不同:在法律術語中,“應當”的效力高於“可以”。“應當”是指執法機關或法律主體別無選擇,只能依法行事;而“能”是指有選擇的余地,執法機關或法律主體可以選擇是否依法辦事。

  • 上一篇:因疫情封閉村莊土堆和道路合法嗎?
  • 下一篇:丟了和丟了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