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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法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與是否拿到畢業證沒有直接關系。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僅僅簽署培訓協議而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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