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後報壞賬,核銷應收賬款,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註意:在實際操作中,很容易誤認為是借記“營業外支出”。
2.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長期應收款科目。對於已經確認核銷並在以後收回的應收賬款,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