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應訴是起訴的對稱性,指被告因原告起訴而參與訴訟的行為或活動。被告行使答辯權的訴訟活動和被告履行訴訟義務的具體體現。符合條件的被申請人應當按照法院通知及時參加訴訟活動。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費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或免繳未獲批準,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應訴,享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外國法院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民事訴訟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應當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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