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問題的通知》第壹條,職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員工結婚時不在壹個地方工作;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壹次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