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屬於英美法系,不是成文法,以判例法為主。
所謂成文法律,不是指文字形式的法律,而是指“編、章、條、款、項、目”形式的法律。比如中國的法律是成文法。
所謂判例法,是指法官審理的案件可以作為今後審理類似案件的依據,法官在今後審理類似案件時,必須按照基於以往案件的判例作出判決。
英國的法律以判例法為主,即法官可以根據自己的良心和正義感“造法”的情況。此外,在英國法律中,憲法與其他部門法具有同等地位。
不像中國是壹個法定國家。我國憲法是根本法,是我國其他部門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