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人入侵西羅馬後,建立了封建國家,在法律制度上壹度形成了兩法並存、融合的局面,即日耳曼習慣法與羅馬法並存。之後日耳曼形成了自己的日耳曼法。這自然是封建法律。
日耳曼支系是現在英國人的祖先。英國資產階級共和國是在光榮革命後建立的,是向封建階級妥協的。早期英國法律的主要來源是習慣法。普通法形成於14C左右。
在這之後,妳大概就知道為什麽普通法獨立於羅馬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