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第壹,我必須表達自己改名的意願。第二,要有充分、合理、合情的理由。第三,改名後的壹切後果,妳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壹輩子只能換壹次。16周歲後,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審核。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將作為“曾用名”備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者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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