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節拍以下的數字作為劃分音組的依據,時間符號以上的數字作為劃分小節的依據。
2.當遇到的音符小於單位拍時,要用相鄰的音符來補充單位拍。當遇到的音符大於單位拍子時,只留下單位拍子需要的部分,其余部分拆開用於下壹個拍子。
3.拆開的音符要在相鄰的符頭上連接,拆開的音組不允許交叉。音值的組合只需要根據拍號的要求將單位節拍相互分離即可,但應盡量采用簡化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