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未成年犯適用刑罰,應當充分考慮是否有利於對未成年犯的教育和矯治。對未成年罪犯的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犯罪後有無悔改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壹貫表現等因素。符合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條件的未成年罪犯,應當依法適用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