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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的營業執照開店

法律主觀性:

個人開店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從事餐飲、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需攜帶健康證及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第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從事無照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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