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九十三條“公民、法人對挖掘發現的埋藏物、隱藏物,能夠證明屬於自己的,根據現行法律、政策可能屬於自己的,應當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