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件,客觀構成要件可以包括行為主體、特殊身份、行為、結果以及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對應主觀構成要件。
侵權責任法的要素基本上包括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的,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